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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27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卫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增强人民健康保障,推进卫生强市和健康珠海建设,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卫生强省的决定》、《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决定》,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与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卫生与健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全市居民期望寿命达到82.78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86‰、2.61‰和10.66/10万,较“十一五”期末分别下降2.78%、3.25%和3.85%。甲乙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366.76/10万,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疫情,居民的健康水平已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且在广东处于领先水平。

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加。“十二五”期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发展,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逐渐形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市人民医院北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建设、市传染病综合防治楼、遵医五院、金湾中心医院(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住院楼等一批民生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新建住院楼、斗门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等即将投入使用;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异地新建、平沙医院新改扩建、市卫校校安工程改扩建及体育馆项目等工程已开工建设;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人民医院介入精准放疗三个中心、市口腔医院、市西部医疗中心、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香洲区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唐家湾卫生院改扩建和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等一批项目正在抓紧推进。至2015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由2011年的49.64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63.23亿元;在运营的卫生机构建筑面积由2011年的87.85万平方米增加至2015年的119.94万平方米;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总数由2011年的637个增加至2015年的692个;“十二五”期间全市医疗床位数增加了1989张,至2015年底实有床位8558张。2015年底,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床位5.30张,高于全国的4.83张和全省的3.78张。卫生技术人员14831人,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79人、注册护士3.14人,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通过加强人才学科专科建设、创新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推行三方担责的医责险、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开展预约挂号服务、加强医疗质量巡查、评选重点专科、评选珠海名医等措施,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2个,省级重点临床专科18个。2015年,全市总诊疗16804376人次,占全省总诊疗的2.12%,比2010年增长38.56%。其中,门、急诊16386540人次,入院241152人次,出院240407人次,住院手术110810 人次。民营医疗机构诊疗4783043人次,占全市总诊疗量的28.46%。基层医疗机构诊疗10757179人次,占全市门、急诊量的65.65%,较“十二五”末上升3.22%。二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病床利用率为83.18%,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217.5元,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9132.7元。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迈出坚实的步伐。作为国家第二批医改试点城市,我市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居民健康管理制度为主线,同步推进三项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办医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珠海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等40多个政策文件,医改政策顶层设计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医改“三医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改革实施方案》,顺利实施“零差率”改革。印发《关于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改革。设立市医管中心,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明确公立医院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院长职级制,推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推动镇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全科医生制度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我市医改工作得到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的充分肯定。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健康城市的意见》,切实加强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应急、执法监督、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50元,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全部落实。2015年全市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54.10%;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7.8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得到有效处置,五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疫情。在全省率先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连续第三次通过复审,全市15个镇有14个获国家或省卫生镇称号,160个行政村(社区)有113个被评为广东省卫生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珠海健康大讲堂》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卫生计生“十佳”宣传创新项目。

计生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导向,推动计划生育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积极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保障出生人口素质。创新出台针对城镇低保计生家庭和独生子女助学的奖励机制。积极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建立科学育儿工作机制,探索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

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各级中医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5个,市级重点专科2个,国家级名老中医工作室1个。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稳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80%以上,中医适宜技术逐步推广,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稳步推进。

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加快推进。2012年我市率先启动的覆盖市、区、镇、村区域医疗“一卡通”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业务实现信息化管理,初步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与共享,使患者实现网上预约、自助挂号、自助查询健康信息及医疗资源等服务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大大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卫生与健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建设卫生强市、率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创建健康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形势和挑战。

“十三五”开局,“健康中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医疗卫生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广东省提出了“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的重大战略部署,卫生计生事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珠海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城乡共美的民生幸福之城”为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科学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建设健康城市和卫生强市冲刺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阶段。

新的形势和外围环境对医疗卫生计生工作提出新要求。传染病依然威胁着居民健康和社会安全,艾滋病等传染病发病率有上升的趋势,新型突发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病已成为主要疾病负担,公共卫生应急压力不断加大。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需求快速增长,推动医养结合,探索老年人快乐生活、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迫在眉睫。老年家庭快速增长,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和增强养老功能急待解决。医疗卫生国际化步伐有待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卫生计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转变提出了深刻要求。提升卫生软实力,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建设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急需破解更多难题。改革进入深水区,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和全省医保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重大机制体制问题亟待进一步破解:分级诊疗制度与医疗体系急需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效益急需得到有效兼顾,医务人员的价值应得到合理体现和社会应有的尊重,精神与心理健康应得到大家关注,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医联动急需进一步统筹协调发展,医养结合急需探索前行。

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存在的结构性和供需性矛盾迫切需要解决。医疗卫生总体水平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人才不足,学科水平不高,医学创新的能力非常薄弱,个别学科医生缺乏,专业技术水平不突出,卫生发展模式仍然重治疗轻预防;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薄弱,体制机制不完善,缺乏活力和积极性;全科医生等实用型人才缺乏,待遇较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区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职能有待强化;卫生资源分布东西部不平衡,结构不合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健康中国建设为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国家、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强基层、促均等、提水平、建高地”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力建设健康珠海、卫生强市,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主,健康优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坚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普及性,维护市民健康权益,促进健康公平,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大限度激发市民维护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健康珠海。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健康的公平正义,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医疗行业规范管理,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使居民更加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发挥市场在医疗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竞争激励机制作用,持续改善管理和服务,构建公私互补、多元发展的医疗格局。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大医学科技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卫生计生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不断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以开放增活力,在面向港澳、服务珠西、主动融入全球健康中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水平。

坚持科学谋划,协调发展。结合珠海市建设珠江西岸核心城市的发展战略,构建覆盖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格局,强化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从促进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统筹中医、西医、社区康复、公共卫生四大体系协调发展,注重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加快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和分布不均等问题,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18年,率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强区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人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到2020年,全面建成健康城市和卫生强市,医疗卫生整体实力增强,区域辐射能力不断增强,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省内领先,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3岁,人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健康素养明显提升。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力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健康城市全面推进。

——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建立健全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可及性、公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卫生计生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推开,符合珠海市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行。

——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东西部之间、陆岛之间的医疗水平进一步拉近,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卫生高地全面建成,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计划生育政策有效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生育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专栏1  珠海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15

2018

2020

指标

性质

2020

(广东省)

2020

(国家)

健康

水平

人均期望寿命(岁)

82.78

82.78

83.0

预期性

77.8

77.3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0.66

10

10

预期性

15

<18

婴儿死亡率(

1.86

3

3

预期性

6

<7.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61

8

6

预期性

8

<9.5

疾病

防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3.37

20

29

预期性

24

>20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96

96

约束性

>95

>90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76.31

67

58

预期性

63

<58

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标准比例(%

-

100

100

预期性

100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90

>90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11.16

2015年降低4%

2015年降低6%

预期性

2015年降低5%

2015年降低10%

妇幼

保健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9.82

92

92

约束性

>90

>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2.88

93

93

约束性

>90

>90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82

82

约束性

>80

>80

医疗

服务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

<8

约束性

<8

<8

院内感染发病率(%

-

<3.2

<3.2

预期性

<3.2

<3.2

30天再住院率(%

-

<2.4

<2.4

预期性

<2.4

<2.4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2

<10

预期性

<10

<10

计划

生育

常住人口

163.41万人

-

180

预期性

1.16亿

14.2亿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

8.06

-

11.5

预期性

8.6

-

人口出生性别比

-

107

107

约束性

111

<112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5.30

6

6.5

预期性

6

<6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9

2.8

3

预期性

2.8

>2.5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14

3.5

3.75

预期性

3.5

>3.1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1.83

2

3

约束性

3

>2

社会办医院床位占医院床位总数的比重(%

27

30>

>30

预期性

>30

>30

医疗卫生保障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75左右

75左右

预期性

75左右

75左右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25

25

约束性

<25

28左右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作

(一)强化预防为主,防治重大疾病。

按照“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推进防治结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将公共卫生安全纳入我市公共安全体系总体部署,建立领导总体指挥、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精神卫生、职业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与风险监测评估、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不同机构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以健康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控为基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政府投入、医疗保障等配套政策,转变服务模式,深入主动开展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实现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有效防控,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转变健康服务模式,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卫生保健健康管理,扩大服务内容和覆盖面,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的检出和管理。加强慢性病监测评估,扩大肿瘤随访登记,规范全人群死因监测,开展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与营养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等工作,扩大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覆盖面,到2020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均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加强口腔保健服务,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治未病”的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与慢性病防治工作结合。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强化防治结合,推广全科医生家庭服务模式,实现预防、保健、治疗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的机制。2017年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梅毒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增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哨点监测病种覆盖率达到8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增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提高疫情发现能力和处置水平,构筑维护群众健康的安全屏障。强化实验室建设,提高传染病的追踪与响应、疾病早期发现、诊断检测和治疗研发能力。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警示性教育,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提高高危人群检测率。加强肺结核重点人群、可疑者的免费筛查,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强化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加强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麻疹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实施“推进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行动”,推广耐多药快速诊断技术。维持血吸虫和疟疾消除状态,加强传播风险和疫情的监测。消除麻风病危害。实施碘缺乏病干预措施项目和分类防控策略。

强化精神疾病防治。落实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策略及措施,健全精神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完善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着力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5%以上,预防严重精神病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发生。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病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进一步提高抑郁症治疗率。到2020年,每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

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做好常规免疫、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冷链系统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进一步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建立和完善中毒急救网络,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强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业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巩固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统筹布局城乡监测点。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扩大监测机构、人群和监测病种的覆盖面。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充分发挥市疾控中心的监测技术指导优势。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队伍,开展风险监测技术骨干培训项目,提升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巩固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推进风险评估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推动市、区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起部门协调、职责明确、高度统一、权威有力的指挥系统。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结合我市岛屿众多的特点,构建陆海空立体化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水平。建立健全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检测网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提高研判评估和预警能力。探索和完善紧急医疗救援模式,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迁建项目。各区依托综合医院建设突发应急传染病隔离病房和配置负压救护车等转运设备。加强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到2020年建立起标准化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到95%以上,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规范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加强卫生应急救援装备及信息化配置,推动120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建立市级卫生应急储备库。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严防重大传染病传入。

专栏2  重大疾病防治项目

慢性病综合防控: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慢性病监测及综合干预。实施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干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以及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综合干预。

重大传染病防治: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实施霍乱、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手足口病、登革热、狂犬病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精神疾病防治: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

扩大免疫规划: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及AFP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疾病监测。

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继续维持血吸虫和疟疾消除状态,开展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施碘缺乏病防控。

职业病防治: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先行区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等。

(二)建设健康城市,推动健康促进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推动健康政策融入全局,采取干预措施,消除影响健康危险因素,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着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按照全国爱卫会制订的健康城市指标和评价体系,围绕健康环境建设、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发展健康产业、培育健康人群、打造健康文化、构建健康社会八个健康城市建设的战略重点,发挥部门职能,着力构建健康生态环境共建体系,深化环保城市、卫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落实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高风险污染物清单管理。落实饮水卫生监测和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全覆盖。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卫生学预评价工作,将健康生态环境建设引入城市整体建设与发展之中,唱响生态文明的主旋律。着力构建健康生活共享体系,重点推进健康城市“细胞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村镇、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单元建设,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化,共享健康生活。着力构建健康保障共进体系,重点“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大力营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健康城市建设格局和制度保障;健全居民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健康服务与管理体系,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推进“医联体”建设,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健康城市试点和省级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

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三个一”制度,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规范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广泛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完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和长效保洁机制,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到2020年,实现国家卫生镇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建设健康促进体系,推进健康素养促进工作。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到2020年,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3%以内。根据不同时期疾病流行趋势和群众健康需求,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集中宣传疾病预防、优生优育、卫生保健、均衡营养、心理健康、合理用药等各类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人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努力实现由注重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转变,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切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大纲,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推进全市中小学生因病缺勤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

专栏3  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项目

健康城市建设: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设国家级健康城市试点和省级健康城市示范市。

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饮用水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等人群健康影响监测。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控烟履约活动,推广减盐、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大力推广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婚育新风进万家”、“流动人口服务”、“幸福家庭”、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教育大讲堂、无烟单位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

青少年健康: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和常见病监测与防治。

全民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运动促进健康专项行动和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构建15分钟健身圈。

(三)着力公平可及,关注重点人群。

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健康保障,促进重点人群健康。

切实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提升孕产期保健服务供给,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保障。加强产科、儿科建设,完善各级特别是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建设,满足区域内群众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到2020年,每千人常住人口产科床位数达到0.49张以上。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医疗急救能力,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结合智慧医院建设,建设高危、高龄产妇产前远程跟踪信息化系统,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按标准配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新生儿)技术人员,提高镇卫生院产、儿科病床使用率,以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带来的挑战与压力。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基本免费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工作,继续开展地中海贫血预防控制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区域全覆盖、人群全覆盖,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的任务。促进生殖健康和防治妇女常见病,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改善儿童营养和心理健康,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实施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6岁以下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诊治、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接种、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

发展老年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推动医养结合,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病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服务需求增设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或者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积极防治老年性痴呆病。推广以慢性病管理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健全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连续性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构建大型医院、专业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之间紧密结合、有序衔接、相互补充的连续、协调的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探索和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养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生活照护及文娱体教等集居家养老和医疗服务一体化的服务,解决老年人疾病和身心依托问题。到2018年,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公立医疗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圈。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构建全面覆盖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入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落实政府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降低困难群众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推进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区级医院、区级医院帮扶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海岛及西部农村地区延伸,使城乡居民均衡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加强残疾预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知识。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实施残疾人居家康复等重点康复项目。开展多层次的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假肢和辅助器具装配服务,并纳入三级医疗服务机构评审项目。

维护流动人口健康。以在城镇稳定就业、长期居住和新生代农村转移人口为重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建立健全“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采集与共享,加强人口动态监测,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到2020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专栏4  重点人群健康促进项目

妇女儿童疾病防治行动: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做好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推动医养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政府养老医养结合模式和以居家和社区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政府养老医养结合模式和运行机制。以试点为基础,逐步开展社区护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老年护理床位。整合多种资源,探索多形式、多层次的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服务形式,拓展家庭病床服务,实现家庭病床、日间观察床、住院病床无缝互转。

残疾人健康服务: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等重点康复服务。开展多层次的康复服务,推广“家庭病床模式”,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考核内容。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流动人口健康维护:实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

(四)发挥区位优势,发展健康产业。

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为契机,有效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壮大,增加健康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创新发展高端医疗技术服务,大力提升健康服务和管理能力。扶持建设特色鲜明、定位明确的“三园一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布局体系(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富山生物医药产业园、唐家湾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推动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机衔接;利用我市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着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服务业,推动疾病治疗向疾病预防的健康管理模式转变,促进健康养老、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健康旅游、健身休闲、中医药保健、医疗保健等服务类产业、产品、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发展壮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产业领军企业与知名品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健全医养结合新机制。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发展总规模达300亿元左右,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专栏5  健康产业发展项目

培育发展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促进、健康养老、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健康旅游、健身休闲、中医药保健、医疗保健等服务类产业以及医药产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制造类产业发展壮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产业领军企业与知名品牌。拓展第三方健康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机构,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五)强化基础建设,打造卫生高地。

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实施干预,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城乡居民逐步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卫生的投入,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确保经费标准始终保持在全国、全省的领先水平,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推进东西部均衡发展。围绕“优化东部、补齐西部、提升海岛、南北共进”的基本思路,着力推动全市各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均衡发展。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向西部倾斜,逐步形成东西均衡、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在西部地区按照2018年底每千人口床位数为5张的规模加快规划布局和基础建设,补齐发展短板。通过增加西部及海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提升人员工资待遇,提高人员积极性。加快“医联体”建设进程,有效统筹医技人员区域间交流与培养,为提升西部地区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注入动力。支持和推进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升西部各区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优化东部提质提速,助推市人民医院和中大五院进入全省30强;加快现有在建筹建项目,提升东部大型公立医院发展水平,完善驻珠公立医院投入和管理机制,对西部和海岛地区,发挥东部龙头带动作用,逐步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探索跨区域统筹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医疗资源错位发展,提高重点专科、大型设备、优势人才等优质资源的利用效率。结合横琴发展国际化定位,加快横琴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创新,高标准谋划横琴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建设,引进港澳台或国际尖端医疗机构,打造国际化高端医疗服务板块。

专栏6   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

全市6家三级医院全部获评三级甲等医院,市人民医院和中大五院力争进入全省高水平医院30强。

争取建成5-8个省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其中1-2个专科达到国家领先水平。

打造6个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精准医疗创新平台、转化医学创新平台、生物医学创新平台、中医药创新平台、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公共卫生创新平台。

引进培养8-10名省级医学领军人才和50名杰出青年人才。

发展一批高水平健康服务产业。推进珠海海岛健康医疗旅游基地建设,打造高端健康医疗旅游品牌,争取国家健康旅游基地项目落户珠海。

(六)实施综合监管,保障服务质量。

推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医疗机构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检测和反馈机制,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改进。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开展血液安全监测,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构建安全、规范、完善、先进的采供血机构血液信息管理平台,促进全市采供血机构提高科学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与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产科、儿科、精神、传染病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发挥重点专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区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能够承担区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

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构建覆盖就医全过程的优质服务,优化治疗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优化就医格局,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通过实施优化诊区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落实政府管理责任等十个方面具体工作,实现分时预约、强化院前急救、加强护理力量、落实优质护理、推广临床路径等十大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目标。畅通急诊绿色通道。继续推进第三方满意度评价工作,充分调动、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七)强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卫生近期及中长期规划,保障医疗卫生用地。统筹东西部、城乡、陆岛、公立与民办等医疗机构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分工协作。补齐短板,加大财政保障,分期分批推进26个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在西部及海岛地区,着力推进珠海市西部医疗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平沙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金湾中心医院二期、吉林大学吉大医院、广东华生肿瘤医院、市人民医院海岛分院、海岛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中心等项目建设;在中部地区,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异地新建、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异地新建、横琴国际合作医院、广州医科大学横琴医院、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造、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等项目建设;在东部地区,稳步推进市人民医院放疗中心和微创中心、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原址改造、市口腔医院等项目建设。做好一批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口腔、肿瘤、眼科、康复护理等一批高水平专科医院建设。建立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跟踪督办机制,加快建设进度。适度扩大区级综合医院床位,履行区级职能,满足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提升区级医院能力和水平。规范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化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完善以区级医院为核心、以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强基层、促均等、提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补齐基层医疗卫生在基础建设、人才、设备、信息化等方面的短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各区落实镇卫生院对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镇村一体化管理水平,弹性增加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增加人员,延长服务时间,规范社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运行,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网底作用。进一步健全双向转诊和市级医疗帮扶基层医疗的制度。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镇卫生院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动态调整的新机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保障群众用药需求。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探索大型公立医院以直管、托管、直办、联建协管等多种模式的网络化管理合作新机制,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联体”工作,完善“医联体”建设,统筹、规范“医联体”运行模式,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各行政区均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全面完成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标准配置,区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区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

促进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将社会办医纳入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进一步放开社会医疗设置审批,统筹推进社会办医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新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专科医院和精神卫生、老年病、儿童、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允许公立医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医联体等形式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进一步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改革医疗机构审批制度,推进社会办医审批权限下放,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属地化管理。落实社会办医的各项扶持政策,实现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运营、监管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健全社会办医补偿机制,建立社会办医奖励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推动行业自律。到2018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服务量占全市总量的比例达到30%。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专栏7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

提升基层能力:加强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建设等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加快西部及海岛发展:实施西部及海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待遇提升、东部医技人员到西部挂职帮扶、西部及海岛人员到东部进修、西部及海岛医疗信息化工程、医疗合作等项目提升海岛医疗水平,促进西部及海岛医疗卫生发展。推进珠海市西部医疗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工作。

增强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改造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加快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平沙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楼等项目建设,加快区级医院评审工作,提升区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提升市级医院发展水平:拓展市人民医院发展空间,建设放疗中心和微创治疗中心;加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涵建设,推动医科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建设;加快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住院楼、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异地新建、市慢病中心异地新建等项目建设;加快筹建市口腔医院、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等项目。

(八)坚持计划生育,完善服务管理。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切实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托幼、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相关政策衔接,合理配置妇幼保健等资源,满足新增服务需求,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风险防控,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维护生育秩序,有效调控人口总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专栏8  出生人口监测项目

加强出生人口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区镇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人口基础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特别是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出生人口动态。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制,坚持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和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例会制度、计划生育层次动态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妥善解决村(居)级计划生育指导员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完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卫生计生资源,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两孩以内生育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完善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简政便民。创新手段,认真做好计生新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提高国情国策认识,更好地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为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环境,有效维护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专栏9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完善计划生育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计划生育家庭优惠优先、奖励扶助、社会保障等政策体系。

注重家庭发展:推动社会关怀,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开展社区的新家庭计划项目,从社区和家庭出发,提升家庭成员的保健意识、关注婴幼儿科学喂养、普及社区居家养老看护知识,促进家庭文化建设。

(九)发展中医中药,传承国医文明。

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实施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市区两级国医馆建设,市级建成以国医大师和全国名老中医、省级名老中医等高层次人才为领军人的国医馆,区级建成以省级名老中医等高层次人才为带头人的国医馆3-5个。推进中医药进社区,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完成标准化建设,设置相对独立的中医药服务区(中医馆)。建立健全以三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区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将中医“治未病”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药临床使用规范和安全用药,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覆盖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

打造本土中医药品牌。打造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立珠海市“名中医”培养制度。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制定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引进学术造诣高、受国内同行公认的知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完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制度和中医临床研修人才培养制度。挖掘本地有一定造诣的本土中医名医,建设一批传承工作室,培育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和“名中医”。支持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建设成为广东省名中医院,推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与澳门大学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的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项目建设。强化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十三五”期间,力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达到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达到8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10个。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保护和促进本土中药资源开发和利用。

推进中医药文化交流和产业发展。以横琴粤澳中医药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为突破口,培育中医药相关产业及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打造传统中医药产业和文化展示窗口。探索中医药养生旅游业发展,开展中药材温泉标准化研究,引领温泉养生保健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拓展海洋温泉与中医熏洗、推拿、艾灸、热敷等相结合的养生保健服务新项目,探索中药材种植园生产线观摩旅游、文化古镇中医药展示等项目,创建一批高质量的养生保健旅游基地,形成独具珠海特色的养生保健旅游产业链,促进中医药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10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建设一所高水平的中医院,建设高水平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打造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加强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市第二中医院标准升级建设,推动市第二中医院建设一批中医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特色专科;健全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推动二级以上中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平台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示范区建设;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培养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服务,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医药旅游品牌。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实施中医住院医师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中医药领军人才与青年人才培养。

(十)强化队伍建设,着力科技创新。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卫生与健康“行政管理、健康服务、执法监督、群众工作、信息技术”等五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建立一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队伍。制定适宜于珠海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发展计划,完善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政策,打造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医药卫生人才队伍。按照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需要,以培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全科医学、应急救治、采供血、产儿科等专业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医学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核心,造就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加大对西部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培养一批高技能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加强基层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着力提高健康管理、心理卫生、公共营养、老年护理、社会工作等服务技能,满足基层群众健康需求。

专栏11  医疗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力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的政策和措施,引进和培养并重,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并举,绩效激励和人才发展平台留人并重。加大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绩效工资总量的5%-10%统筹安排高层人才引进培养,推动“双百人才计划”,通过设置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购房补贴等,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拓宽卫生人才引进渠道,带动学科专科建设。

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打造市人民医院为国家级培训基地。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18年,全市所有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100%。到2018年,全市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名,到2020年,全科医生每万人口达3名以上;全市本科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占比40%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达到10%以上,镇卫生院专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45%以上。

提高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待遇。落实各级财政按编制数核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政策,强化“镇村一体化”管理,逐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提高医疗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深化基层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考核激励制度改革,强化绩效管理,调动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并逐年增加比例。实施区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增加西部及海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西部及海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按特设岗位给予聘用。制定东部医技人员赴西部、海岛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挂职岗位补贴,鼓励东部医技人员支援西区、海岛地区。

增强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以医教研产良好联动为突破口,出台文件和政策,有效引导和推动医教研产有机融合,加大重点医学科研项目的投入,重点扶持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驻珠高校培育一批医学科技创新项目,实现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的突破。充分利用驻珠高校、医院、企业的资源优势,支持医疗机构与国内外名院名校、生物医药企业合作,创新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产业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基础医学与临床医疗的高效结合,加快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构建新型健康卫生事业体系。落实我市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实施意见,从人才引进入手,加大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的引进,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切实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研水平。逐步提高对市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每年补助的标准,加强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出台我市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落实“双百人才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借助市外、境外优质医疗资源,以围绕“学科植入”深度合作为突破点,大力推动人才发展和医疗技术发展本土化,提高学科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形成“看病有名医、教学有名师、科研有名家”局面。支持和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精准医疗中心、介入治疗中心、血液净化等机构。

提升我市医疗卫生国际化水平。以开放的理念、国际的视野,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创新,吸引港澳台及国际高端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医疗技术团队进驻。引进国际先进的医疗技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国际化项目,以优质资源进驻提升行业竞争性,使外资独资或合资形式的医疗机构、国际化医院管理团队参与运营的医疗机构成为我市医疗市场的重要补充。推动医疗机构开展JCI等国际评价和认证工作,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国际化。支持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国际诊疗服务区,开展与国际接轨的诊疗服务。立足珠海区位优势,加强医疗卫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以项目合作、技术合作、团队合作、管理合作推动本地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创新。引进境外先进的医院管理模式和一流的医学重点学科,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深化合作领域,提升管理水平、科研能力。打造“国际健康城市论坛”等国际化交流平台,支持国际性高水平医学研讨会、主题论坛等在珠海开办,丰富交流形式和内容,提高领军人物和高层次人才的国际视野和综合素质。发展与港澳差异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打造国际化高端医疗服务态势。以横琴国际合作医院项目建设为龙头,打造横琴高端医疗服务新板块。大力发展健康旅游,利用港澳平台,加入国际化健康旅游城市行列。

(十一)助力全民健康,打造智慧服务。

创新打造珠海市民健康信息服务系统,抓紧改造升级,有效整合“一卡通”、全员人口信息系统、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健康城市动态分析系统和疾病控制预警预报系统等市民健康服务信息,加快珠海市民健康服务智能化、智慧化进程。

完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创新建设珠海市民健康信息服务系统,有效融合“一卡通”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区域医疗影像信息系统、公立医院改革动态分析系统、精准疾控预报系统等功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信息服务。着力将卫生与健康信息化工作整体纳入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完善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健全移动医疗及“互联网+”医疗信息平台,加快智慧医疗、智慧医药、智慧医保、智慧健康建设进程,提升全市特别是西部及海岛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到2020年,建立覆盖区以上医疗机构和60%以上镇(街)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构建大数据应用体系。以长远的发展眼光着手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布局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大数据利用,建立健全涵盖全民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在内的健康大数据库,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全市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到2018年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走在全省的前列。积极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大力发展健康信息服务普惠项目。强化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

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利用远程医疗、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创新的技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居民就医方式和就医体验,大力发展远程医疗、网络医院、社区家庭医疗、远程慢病管理等面向广大城乡居民的新型增值健康服务项目,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强化卫生管理能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与IT企业、网络运营商、社会资本合作创新智慧医疗、智慧健康服务模式,使智慧医疗服务进医院、进社区、进家庭、到个人。

打造智慧医院标杆。市、区财政加大对市、区两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到2018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各医院系统符合HL7标准,二级以上医院至少达到5级电子病历以上标准。各医院积极开展自助医疗服务,利用云数据中心建立全市移动健康服务信息平台,通过智能终端应用载体建设以居民健康为核心的全市域移动健康服务,实现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线预约、在线支付、报告查询、评价服务、健康管理等便民服务。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开展远程会诊、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公立医院等资源,发展集中检验,推动检查检验互认,减少重复就医。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保护公民隐私。推动信息化便民措施的同时,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市、区财政保障对市、区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安全投入,强化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安全培训及管理,防止各种环节的信息泄露,确保公民隐私安全。

专栏12  全民健康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统筹全市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强化制度、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建设以市电子政务外网为骨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通信网络为补充的全民健康信息网络,建设涵盖卫生计生各业务领域的信息应用系统,支撑跨区、跨业务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提升健康科学决策和服务管理水平。

四、支撑保障

(十二)深化体制改革,落实五项制度。

按照2017年3月全国医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重点落实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综合监管制度等五个制度,做好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试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行按病种付费、全面完成城乡医保整合、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认真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试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十项重点工作,深化改革攻坚,着力破除医药卫生体制机制障碍。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完善双向转诊标准和程序,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建立居民健康管理制度,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动态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制定社区常见疾病的临床路径并实行电子化管理,完善病人双向转诊原则和转诊规程,全面建立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和急需领域医疗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区域医疗联合体,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分担的对口帮扶机制,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的用药衔接。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双向转诊,优先向基层开放号源,优先接待转诊病人。建成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提高双向转诊的协作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发挥医保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挥市医管中心医疗职能管理和统筹作用,实现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提升政府管医效能。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动出台市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探索成立公立医院联合理事会对公立医院进行运营管理,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授权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医院运营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政策性亏损补贴、债务清理等补偿政策。理顺药品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创新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改革,建立跨区域采购联盟,遏制虚高药耗价格。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出台《珠海市公立医院院长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和《珠海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岗位目标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

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保制度。巩固多层次、多元化、全覆盖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应急救治兜底的医疗保障安全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优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异地就医协作机制。大力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医养结合、家庭病床等医保支付制度,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事业健康保险。完善不同级别医院住院差别支付政策,完善门诊统筹政策,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动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药品分类采购机制,积极实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推动市级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由我市自行开展药品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加入三明、宁波等城市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限价采购联盟,共同推进药品、耗材的招标采购和配送改革,建立以市统筹的区域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机制,全面实行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鼓励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药品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建立以基本业务制度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和药品医疗器械评审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法,加大交易监管力度。完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

专栏13  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信息及综合评价管理项目

积极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将阳光用药检查工作转为常态化管理。推进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安装阳光用药信息系统和防统方软件,加强与省阳光用药信息直报系统有效对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全覆盖。

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整合监督执法资源,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制,健全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综合监管机制。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大力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落实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专栏14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对医院的药品储存、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十三)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筹资机制。

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健康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确立政府在提供计划生育和公共医疗卫生的主导地位。落实分级承担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卫生计生投入向西部和海岛倾斜。完善财政卫生计生投入保障和递增机制,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人均经费标准和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计生投入机制。

(十四)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做好立法与改革的衔接工作。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实际需求,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立法项目。完善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方式。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承接机构能力建设。

(十五)加强规划实施,科学监测评价。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配套。本规划是市“十三五”重点规划,各级政府要把本规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国民经济社会年度考核指标。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规划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增强政策联动,结合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实际,不断修改完善或制定支持性政策,完善在人、财、物、政策、机制等方面卫生与健康工作保障和配套政策,建立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全力促进卫生与健康相关政策有效实施。

强化卫生与健康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健康促进教育和科学理念普及,加快由“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推动注重健康管理和“医养强生”的观念深入人心。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构建全民健身、饮食习惯、卫生保健、慢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儿童健康等多领域联动的全面健康服务体系。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监测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目标的实现程度;各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规划中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经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

 

 

 

附表

 

珠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十三五”期间拟新建项目表

2016-2020年)

序号

项目级别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万元)

备注

1

市级

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99000.00

挂市妇女儿童医院

2

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异地新建项目

52500.00

挂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共卫生医院

3

市西部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212100.00

原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4

市卫生学校人行天桥建设项目

745.00

 

5

市口腔医院建设项目

31000.00

 

6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8633.00

 

7

区级

香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44341.57

 

8

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27118.38

 

9

高新区人民医院第三期建设项目

12000.00

 

10

高新区妇幼保健院

-

 

11

斗门区侨立中医院综合楼项目

12000.00

 

12

斗门区智慧医疗建设项目

7494.00

非基建类项目

13

金湾区金湾中心医院二期项目

113354.00

 

14

金湾区精神康复医院项目

5500.00

 

15

高栏港区卫生服务综合大楼项目

3800.00

 

16

高栏港区平沙医院住院行政综合楼项目

26300.00

 

17

广州医科大学横琴医院项目

450000.00

横琴与广医合作,1个三甲公立综合医院+N个专科医院

18

区级

横琴国际合作医院

-

美国麻省总医院与横琴合作建设的医院

19

镇(街)

香洲区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馆项目

227.72

 

20

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改造项目

5000.00

 

21

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3000.00

 

22

金湾区三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

12000.00

原三灶医院

23

高新区唐家湾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54058.38

 

24

高新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8000.00

 

25

万山区担杆镇卫生院改造项目

500.00

 

26

横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项目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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