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流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1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4月21日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按计划完成上半年监督抽查3家医疗机构的任务,包括口腔诊所1家,中医诊所1家及医务室1家。抽查内容为: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从检查结果来看,3家医疗机构均无开展预防接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项目,所抽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能够按要求较好地落实到位。
1.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所抽检机构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未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但个别机构制度不够完善,无指定专人负责;部分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没及时更新、报告卡填写不规范等。
2.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部分诊所消毒隔离相关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不完善,口腔诊所内大部分器械都是一次性用品,自身消毒灭菌设备设施不足;无定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和监测。
3.医疗废物管理情况,所抽检医疗机构基本上设置了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暂存点,医疗废弃物均送交珠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暂存点(间)设置不规范。个别机构交接记录登记不规范,数量及重量记录不准确。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对机构进行“回头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改正措施。坚持长效管理,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宣传,提升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医疗机构管理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行为。
附表: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名单
附表:
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珠海练勋洋口腔诊所 |
口腔诊所 |
2 |
珠海景泰和安中医门诊部 |
中医诊所 |
3 |
珠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医务室 |
医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