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卫〔2011〕235号)的有关规定, 2016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项目举办时间为2016年7月-12月),2016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要求;
(二)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
(三)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申报程序
(一)2016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按各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或市级学会(协会)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归口一处申报。各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或学会(协会)对项目进行初步审定。
(二)2016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布,(网上申报网址:http://zhscme.wsglw.net/admin/login.aspx),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至6月3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报送《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卫计局科教宣传科。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如两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内容为准。申报工作截止后,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或者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在网上申报的均视为无效申报。
(三)相关表格可直接在网址http://www.zhhealth.gov.cn上下载。电子版汇总表请发至:zh2128352@163.com。(联系人:陆小艳;联系电话:2128352)。
三、申报审定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有效申报的项目评审后予以公布。未纳入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将不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附件: 2016年下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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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日
附件:
2016年下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举办时间 (月) |
专业 |
学时数 |
授予 学分 |
举办地点 |
项目负责人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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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采用打印方式,手工填写一律不予受理,可用Excel表格制作。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