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上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卫〔2011〕235号)的有关规定, 2016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项目举办时间为2016年1月-6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
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申报程序
(一)2016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按各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或市级学会(协会)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归口一处申报。各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或学会(协会)对项目进行初步审定。
(二)2016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公布,(网上申报网址:http://zhscme.wsglw.net/admin/login.aspx),申报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报送《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卫计局科教宣传科。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完全一致,如两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内容为准。申报工作截至后,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或者只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未在网上申报的均视为无效申报。
(三)相关表格可直接在网址http://www.zhhealth.gov.cn上下载。电子版汇总表请发至:zh2128352@163.com。(联系人:陆小艳;联系电话:2128352)。
三、申报审定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有效申报的项目评审后予以公布。未纳入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将不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附件: 2016年上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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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