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计局、各指导机构:
现将省卫计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基本公卫服务办〔2016〕4 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省卫计委定于4月7-15日对全省各地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评估工作,请各区卫计局、各指导机构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迎考准备,整理相关文件材料,并落实专人负责此次考核工作。
二、请各区卫计局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照片3-5张,如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健康小屋、家庭病床、医养结合等。
三、请各卫计局于3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本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评估联络人和照片材料报我局,联系人:石峰,电话:2128627,邮箱:zh2128255@163.com.
附件:粤基本公卫服务办〔201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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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