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社会事务局、社会事业局、计生和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各高校,市属各学校(托幼机构):
为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及各区(功能区)卫生计生、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2月15日前)
(一)各级教育、卫计行政部门组织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部署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重点及检查安排。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分管领导和校医参加。
(二)各学校(托幼机构)对本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医疗保健服务、健康教育、爱国卫生以及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情况上报辖区教育及卫生教育主管部门。
卫计部门联系方式为:市卫生监督所电话:2264116,传真:2263737,邮箱:zhwsjd@163.com;斗门区卫生监督所电话:5510120,传真:5151517,邮箱:dmwsjd@163.com;金湾区卫生监督所电话:7793313,传真:7793313,邮箱:zhjwqwsjd@163.com。
教育部门联系方式为: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电话、传真:2121428,邮箱: zhdyk666@163.com。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2月28日前)
对管辖的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卫生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医疗保健服务、健康教育、爱国卫生以及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表见附件《珠海市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参照此表进行。
第三阶段:整改复核阶段(3月10日前)
对于在第二阶段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后,学校、托幼机构要立即整改,卫计、教育部门进行复核检查。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3月16日前)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委托市卫生监督所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各区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社会事务局、社会事业局,计生和卫生局)于3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及数据报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汇总(联系电话:2264116,传真:2263737;电子邮箱: zhwsjd@21cn.com),市卫生监督所于3月16日前上报全市检查工作总结和数据。
附件:珠海市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
bt365投彩 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珠海市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一)
珠海市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
学校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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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联系电话: |
检查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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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0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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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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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管理 (8分) |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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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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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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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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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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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演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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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发生1起及以上迟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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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学年因校方责任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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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与常见病 防控管理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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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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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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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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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每学年1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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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记录和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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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及实施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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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晨检制度及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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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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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及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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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健康教育课(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及多种形式的宣传,并有宣传资料,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流感及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常见病防治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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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因校方责任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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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与保健室 执业管理 (10分) |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视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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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校医室/院)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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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按标准配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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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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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执业的地址及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与核准一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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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室只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没有开展诊疗活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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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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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有记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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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消毒产品的索源和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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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因校方责任发生非法行医或医疗事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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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2分) |
自建集中式供水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
|
|
||
桶装水及饮水机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 |
※ |
|
||||
电热饮水机、现制现售设备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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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分质供水(循环或非循环管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1 |
|
||||
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每年1次)清洗、消毒 |
1 |
|
||||
分散式供水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并对水质进行消毒 |
1 |
|
||||
供应开水的保温桶等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
1 |
|
||||
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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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水产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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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备专(兼)职供管水人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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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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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质监测频率符合当地规定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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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
※ |
|
||||
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 |
※※ |
|
||||
教室环境卫生管理(15分) |
课桌椅 (3分) |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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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人1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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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板 (2分) |
无破损 |
1 |
|
|
||
无眩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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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室采光 (2分) |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 |
1 |
|
|
||
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
1 |
|
||||
教室照明 (4分) |
灯管垂直黑板 |
2 |
|
|
||
控照式灯具,不宜用裸灯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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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气候(2分) |
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
2 |
|
|||
噪声(1分) |
教室不受音乐室等外界环境干扰 |
1 |
|
|||
监测报告有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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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2年) |
1 |
|
||||
生活环境卫生管理(9) |
厕所 (3分) |
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备 |
2 |
|
|
|
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
※※ |
|
||||
无蝇、蛆,无异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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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 (6分) |
男、女生宿舍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
1 |
|
|
||
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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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学生一人一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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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
1 |
|
||||
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
1 |
|
||||
有卫生管理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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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场所 卫生 管理(10分) |
游泳馆 (4分) |
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
※ |
|
|
|
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 |
1 |
|
||||
有卫生管理制度 |
1 |
|
||||
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定期清洁消毒、无异味 |
1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体育馆(2分) |
馆内环境清洁卫生,禁止吸烟 |
1 |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图书馆(2分) |
馆内采用湿式清扫,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吸烟 |
1 |
|
|
||
监测频率符合规定(1次以上/年) |
1 |
|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2分) |
新风来自室外,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回风口有防鼠、防尘等防护设施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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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过滤网、空调出风口等无积尘,有清洗记录 |
1 |
|
||||
学校 食品 安全 管理 (20分) |
学生食堂 (15分) |
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得15分;B级,得12分;C级,得9分;如在12个月内受到过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在此条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 无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得0分。 |
|
|
|
|
超市 (食杂店) (5分) |
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12个月内没有受到过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得5分; 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在12个月内受到过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得3分; 无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得0分。 |
|
|
|
||
因校方责任发生集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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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缺项项目总分______分 管理应得分______分 管理实得分______分 标化后得分_____分 |
||||||
注:1.※为重要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本项目不得分。 2.※※为关键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学校卫生不合格学校。 3.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应得分=10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 如缺少学生宿舍,总分值中应减掉学生宿舍的单项分值。标化后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的总和/应得分)×100。 4.教室环境卫生管理项目中各指标得分应为抽样检查教室数的平均分,普通高等院校和托幼机构不参加此项评价。 5.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医学院校毕业或已获得医士(护士)以上职称者,以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为主要职责,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6.管道分质供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他与生活饮用水水质相近的水源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饮用水。 |
表(一)说明:表(一)为《珠海市学校卫生管理评价记分表》,表中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学校卫生评价的学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价打分,不开展学校卫生评价的学校不填报此部分内容,学校卫生评价通知由卫计、教育、食药行政部门另行下发。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珠海市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二)
学校名称: |
负责人: |
|||||
地址: 联系电话: |
检查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 |
序号 |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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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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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组织、制度 |
1 |
学校卫生实行校长负责制 |
3 |
|
|
|
2 |
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
2 |
|
|
||
3 |
有卫生管理档案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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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用水 卫生
|
4 |
供水方式 (此项不评分,仅作统计) |
市政供水( ) |
|
|
|
提供开水( ) |
||||||
二次供水( ) |
||||||
管道分质供水( ) |
||||||
学生自带水( ) |
||||||
桶装水( ) |
||||||
5 |
管道分质供水设有净水设备房,空气消毒及排气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
3 |
|
|
||
6 |
水质净化过滤、消毒设备设施符合卫生要求,消毒制度落实,记录完整 |
4 |
|
|
||
7 |
落实供水设备维护、消毒、更换记录 |
3 |
|
|
||
传染病防治管理和爱国卫生 |
8 |
医务室建立就诊登记本(册),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等资料完整 |
2 |
|
|
|
9 |
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各年级年度教学计划,做到五有(有课本,有课时,有教案,有教师,有评估) |
2 |
|
|
||
10 |
及时通过珠海市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系统上报发病症状监测、因病缺课及聚集性病例等内容。 |
1 |
|
|
||
11 |
制定传染病消毒制度,疫情发生时及时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表 |
2 |
|
|
||
12 |
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垃圾日产日清,每月至少开展1次药物除四害工作并有记录(要求聘请经爱卫办备案的专业公司),四防设施完善(有防蚊闸、挡鼠板、毒鼠屋、灭蝇灯、风帘机、纱门纱窗等),现场检查四害指标符合要求(包括鼠迹、积水中蚊幼、蝇类滋生地、蟑螂痕迹)。 |
4 |
|
|
||
医疗保健服务(此项不评分,仅作统计) |
13 |
是否是寄宿学校(是: 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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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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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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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医务室(有: 无: )或保健室(有: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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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技术人员: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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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健老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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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保健服务(本项对托幼机构) |
14 |
3-6岁儿童年度健康体检率达100%(查看《珠海市托幼园所儿童保健手册》中当年健康体检记录),托幼机构定期开展儿童膳食营养监测(查看每月食谱和营养分析报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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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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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缺项项目总分______分 应得分______分 实得分______分 标化后得分_____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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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合理缺项时,总分中减掉该项目分值后,为应得分。即:应得分=30-合理缺项项目总分。 |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